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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1-11-30
  • 实施日期:2011-11-30
  • 发布部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佳政布〔2011〕11号)

2011年4月2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黑政土﹝2011﹞第27号文件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09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佳木斯市2010年度第四期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涉及村屯及面积

征收向阳区万发村集体土地1.095公顷。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耕地、北至光复路。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区片名称涉及村屯征收面积区片编号区片价格

第一区片万发村1.095ZMS-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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