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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8-03-02
  • 实施日期:2018-03-02
  • 发布部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佳政布〔2018〕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有关规定,现将经省政府批准(黑政土﹝2017﹞第248号)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用途

佳木斯市2015年度第六期城市建设用地,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及面积

征收向阳区万发村集体土地6.4848公顷,均为农用地(含耕地6.1986公顷)。

三、征收土地补偿费用标准

依据《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黑政发〔2014〕34号)规定执行。

(单位:公顷、元/平方米)

土地权利人征收面积

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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