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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司法部出台新规,规定80岁以上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服务费,这无疑减轻了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的经济负担,鼓励更多老年人及时规划财产继承事宜。
正好最近有个客户也咨询了这方面的问题,说他母亲在多年前做了遗嘱公证(当时并不清楚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的区别),然后他误以为凭此遗嘱公证书自己就可以在母亲过世后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但实际咨询相关部门后才得知无法办理,仍需做继承公证才行。
对此,觉得有必要介绍下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的内容,方便大家厘清两者的区别,避免错误办理导致目的落空。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都是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的遗嘱或者继承事宜进行公证的活动,他们的主要区别如下:
1、公证对象不同
遗嘱公证的对象是遗嘱,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公证。
继承公证的对象是继承事实及遗产状况,确认继承人继承权的活动。
2、公证时间不同
遗嘱公证在遗嘱人生前进行;
继承公证在被继承人死后由继承人进行。
3、公证目的不同
遗嘱公证目的是防止遗嘱被篡改或伪造;
继承公证目的是确认被继承人死亡及确定合法继承人,实现遗产的过户。
注意:家里老人去世后,要过户其房屋等财产,做的是继承公证,而非遗嘱公证。
4、公证收费不同
遗嘱公证按件收费,在几百元不等。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
继承公证按遗产价值的一定比例收费,收费较遗嘱公证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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