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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开车撞了人,赔偿款要从家里共同存款出吗?”“对方肇事时在办私事,我还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在婚姻家事与侵权纠纷交叉咨询中,此类问题十分常见。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债务,究竟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直接关系到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本文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由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拆解核心认定标准、不同情形的法律定性,并结合扬州本地案例提供实操建议,助力当事人精准划分债务责任。
1.《民法典》第 1064 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34 条: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共同意思表示优先
若夫妻双方共同签署赔偿协议、一方事后书面 / 口头追认赔偿债务,或肇事前双方协商同意驾车从事相关活动(如共同送货、全家出行),则无论用途如何,均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提示:口头追认需有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佐证,避免后续举证困难。
2.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界定
一方驾车为家庭日常生活(如通勤上下班、采购生活用品、接送子女上学、带家人就医)发生肇事,赔偿债务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扬州法院实践中,“家庭日常生活” 的认定需结合家庭收入水平、生活习惯,普通工薪家庭的日常出行、必要家务相关驾车行为均在此列。
3.超出日常范围的举证责任
若肇事行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如个人自驾游、帮他人办事、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赔偿债务原则上为个人债务,债权人需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如肇事车辆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运输业务),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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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情形 |
债务性质 |
法律依据与扬州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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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家庭日常出行肇事(如买菜、接送家人) |
夫妻共同债务 |
《民法典》第 1064 条第 1 款,扬州法院均按共同债务认定,无例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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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擅自驾车办私事(如独自旅游、会友) |
个人债务 |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债权人无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扬州法院判决个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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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车辆从事夫妻共同经营(如共同运营的网约车、货车) |
夫妻共同债务 |
虽以一方名义肇事,但收益用于家庭,符合 “共同生产经营” 要件,邗江区某网约车肇事案即如此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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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过错肇事(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逃逸) |
个人债务 |
因违法行为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且主观存在故意 / 重大过失,扬州法院明确不认定为共同债务,如广陵区醉驾肇事案判决肇事者个人担责 |
1.车辆登记与实际使用不一致
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或家庭日常,肇事赔偿仍可能认定为共同债务;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但肇事时用于个人违法活动(如酒驾飙车),则为个人债务。
2.婚前购置车辆婚后肇事
婚前一方出资购置车辆,婚后用于家庭日常,肇事赔偿为共同债务;若婚后仅用于个人使用,且与家庭利益无关,则为个人债务。
3.雇佣 / 帮工关系下的肇事
一方受雇于他人驾车肇事(如货车司机送货),赔偿责任由雇主承担,与夫妻共同债务无关;若为帮他人无偿办事肇事,赔偿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均同意帮工。
1.明确车辆用途
若车辆用于个人经营或非家庭事务,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归属,避免后续争议;夫妻共同经营车辆业务的,建议完善财务记录,证明收益用于家庭。
2.足额投保保险
优先投保高额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建议 100 万以上),并附加不计免赔险,降低肇事后续的个人赔偿压力。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可协助审核保险合同,避免保险条款 “陷阱”。
3.规范债务确认流程
若配偶肇事需签署赔偿协议,务必核实事故用途,非家庭事务相关的债务切勿签字追认,避免被认定为 “共同意思表示”。
1.证据收集核心清单
. 车辆使用证据:加油记录、行程单、车载记录仪视频,证明肇事时的用途(如个人旅游的酒店订单、家庭采购的购物凭证);
. 家庭财务证据:银行流水、收入证明,证明肇事车辆收益是否用于家庭;
. 过错情形证据: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酒驾、逃逸的认定结果),作为主张个人债务的关键依据。
2.诉讼维权关键步骤
. 若被债权人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需在举证期内提交上述证据,主张债务为配偶个人债务;
. 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可协助梳理证据链、起草答辩状,对接扬州法院制定维权策略,如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共同财产被错误执行。
3.离婚时的债务划分
若因此类债务产生离婚纠纷,需在离婚协议或诉讼中明确债务性质,个人债务由肇事方自行承担;若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向配偶追偿。扬州法院支持无过错方在承担共同债务后,向实际肇事方追偿的诉求。
1.警惕 “默认担责”:配偶肇事后续若收到债权人催款通知,需及时书面回复明确拒绝担责,避免被认定为 “事后追认”;
2.区分 “共同财产” 与 “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无需用于清偿配偶的个人肇事债务,若共同财产被查封,可申请执行异议;
3.时效不可忽视:对债权人的不当诉求,需在诉讼时效内(一般 3 年)提出抗辩,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婚姻存续期一方肇事的赔偿债务,核心认定标准是 “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重大过错或个人用途的肇事债务,无需另一方 “买单”。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提醒:遭遇此类纠纷时,切勿盲目担责或忽视维权,应及时固定证据,明确债务性质。若您正面临相关困扰,可随时咨询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我们将依托《民法典》规定及扬州本地办案经验,为您提供债务定性分析、诉讼代理、追偿维权等全方位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守护您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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