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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藏东西''传消息'竟涉刑?扬州唐卉律师专业解析刑事共犯常见情形
帮朋友'藏东西''传消息'竟涉刑?唐卉律师专业解析刑事共犯常见情形

引言:“仗义帮忙” 藏风险,刑事共犯需警惕

“朋友偷了东西让我帮忙藏几天,应该没事吧?”“帮涉嫌诈骗的朋友传个消息,算犯罪吗?”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在刑事法律咨询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因 “哥们儿义气”“朋友情面” 提供协助,最终卷入刑事犯罪的案例。很多人误以为 “只是搭把手”,却不知其行为可能构成刑事共犯或相关关联犯罪,面临严厉的刑罚。本文结合《刑法》及江苏扬州本地裁判案例,由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详解此类行为的刑事风险、共犯认定标准及避险技巧,助力大家守住法律底线。

一、核心问题一:帮朋友 “藏东西”“传消息”,为何会构成犯罪?

(一)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包括主犯、从犯、胁从犯等;

2.《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窝藏、包庇罪;

3.《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信息传输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4.《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二)核心犯罪认定规则

1.主观 “明知” 是关键

构成此类犯罪需以 “明知” 为前提,包括明确知道和应当知道(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行为次数、获利情况等综合判断)。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解读:比如朋友明确告知物品是盗窃所得仍帮忙藏匿,或通过物品价格异常低廉、朋友神色慌张等情形可推断知情,均属于 “明知”。

2.事前通谋 vs 事后帮助,罪名不同

. 事前通谋:若在朋友实施犯罪前就约定好帮忙藏东西、传消息,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按对应主罪(如盗窃罪、诈骗罪)定罪处罚;

. 事后帮助:犯罪实施后才提供协助,可能构成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独立罪名,而非共犯。

3.“藏东西”“传消息” 的具体定罪情形

. 藏东西:藏的是犯罪嫌疑人→窝藏罪;藏的是盗窃、诈骗等犯罪所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藏的是毒品、枪支等违禁品→对应毒品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共犯或关联犯罪;

. 传消息: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传递逃避抓捕的信息→包庇罪;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消息传递、数据支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三)扬州本地案例参考

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中,男子吴某明知朋友李某实施盗窃并分得赃款,仍将李某藏匿于自家车库,并帮忙转移被盗的电脑、手机等物品。法院认定吴某构成盗窃罪共犯(事前通谋),结合其从犯情节,判处被判处拘役 4个月并处罚金。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扬州法院对 “明知” 的认定极为严格,即使当事人辩称 “不知情”,法院也会结合客观行为综合判断,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二、核心问题二:常见刑事共犯及关联犯罪情形有哪些?

(一)六大高频涉刑场景及法律后果

协助行为--对应罪名--量刑范围(江苏实践)

帮盗窃 / 诈骗分子藏赃物、转赃款--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情节一般→3 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超 10 万元)→3-7 年有期徒刑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住所、通风报信--

窝藏、包庇罪--

情节一般→3 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超 10 万元)→3-7 年有期徒刑

帮网络诈骗分子传递受害者信息、转移资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3-7 年有期徒刑

事前约定帮贩毒分子运输毒品、传递交易信息--

贩卖毒品罪共犯--

按毒品数量量刑,最低 3 年以下,最高可判处死刑

帮酒驾肇事逃逸者顶罪、毁灭证据--

包庇罪 + 伪证罪(若在诉讼中作假证)--

3 年以下有期徒刑,顶罪情节严重的→3-10 年有期徒刑

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消息推送服务--开设赌场罪共犯--情节一般→3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3-10 年有期徒刑

(二)易被忽视的 “隐性共犯” 情形

1.“借账户” 也可能涉刑: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 / 支付宝账户借给朋友接收 “赃款”,即使未直接参与犯罪,也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洗钱罪。江苏司法实践中,此类 “两卡” 犯罪案件逐年增多,普通工薪族因出借银行卡获小额报酬而获刑的案例屡见不鲜。

2.“随口通风报信” 构成包庇:明知朋友涉嫌犯罪,在民警调查时故意误导、传递 “警察来了” 等消息,看似 “小事”,实则已构成包庇罪。

3.“代为销售” 赃物的延伸风险:帮朋友出售来路不明的物品(如低价手机、电动车),即使未参与盗窃,也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提示:二手交易中若遇到价格异常低廉、无合法凭证的物品,需果断拒绝收购或代为销售。

三、核心问题三:如何避免沦为刑事共犯?遭遇纠纷该如何应对?

(一)事前避险三大核心技巧

1.明确拒绝不当请求:遇到朋友提出 “藏东西”“借账户”“传私密消息” 等请求时,先核查合理性,若对方无法说明物品来源、资金用途,或行为明显异常,需坚决拒绝,切勿因 “情面” 妥协。

2.强化 “明知” 风险判断:牢记三大风险信号:① 对方提供高额报酬却隐瞒具体事由;② 物品价格远低于市场合理价且无合法凭证;③ 要求在隐蔽地点交接、避开监控或使用匿名方式沟通。

3.留存沟通证据:若因误解提供协助,发现异常后需及时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证明自己并非 “明知”,为后续维权保留依据。

(二)事后应对的正确路径

1.立即停止协助行为:发现朋友的行为涉嫌犯罪后,第一时间停止提供帮助,避免扩大自身责任。

2.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若已参与其中,需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如实供述事实,争取认定为 “自首” 或 “坦白”,获得从宽处理。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切勿试图毁灭证据、串供或顶罪,此类行为会加重处罚。

3.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遭遇刑事调查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需在 24 小时内委托律师。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可提供以下协助:① 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② 向司法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争取取保候审;③ 梳理证据链,制定辩护策略,最大限度降低刑罚影响。

(三)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避坑提醒

1.警惕 “被共犯”:部分犯罪分子会利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实施协助,若发现自己被卷入,需立即报警并提交证据,证明自身无犯罪故意;

2.区分 “民事帮忙” 与 “刑事协助”:普通的生活协助(如正常传递合法信息、保管合法财物)无需担责,但涉及不明来源的物品、资金或犯罪相关的协助,需果断划清界限;

3.关注未成年人风险:未成年人因社会经验不足易被诱导参与此类行为,家长需加强法律教育,若孩子不慎涉刑,需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结语:仗义需有度,法律是底线

“帮朋友” 的前提是守住法律边界,看似简单的 “藏东西”“传消息”,稍有不慎就可能沦为刑事共犯,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警惕刑事风险,遇到模糊不清的行为请求,可提前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无知或情面陷入犯罪泥潭。若您或亲友遭遇此类刑事纠纷,可随时联系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依托《刑法》规定及扬州本地办案经验,提供精准的法律分析与辩护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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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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