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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8年拆迁,补偿协议的权利人是:我、我爸、我妈、我爷爷、我奶奶,共5人。 2. 总补偿款60万打入一个以我爷爷名义操作的“虚拟账户”。 3. 随后,我们一家三口用该账户里的钱购买了总价80万的两套房子,差额我们家自己补,房产交易中心由我爷爷签字支付,动用了补偿款60万。 4. 房产证登记在我们一家三口名下。 5. 我爷爷现已去世,我姑姑认为房产中有爷爷的遗产份额,要求分割。 6奶奶不管事情,姑姑要等奶奶去世后再起诉我们家,

其他上海市2025-12-05 13:27:59139*****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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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405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这个需要分割出你爷爷的遗产,然后按照法定继承由所有继承人分割。
    回复于 2025-12-05 13:29:17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41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当初爷爷让你们买这个房子的时候,有说他的部分如何处理吗?赠予给你们?
    回复于 2025-12-05 13:31:10 咨询他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69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主张您爷爷的份额已经赠予给你们了,建议一对一咨询我深度沟通
    回复于 2025-12-05 13:32:5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2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然补偿款有爷爷份额,但房子登记在你们一家三口名下,且购买时动用补偿款可视为家庭内资金使用安排。姑姑主张房子有爷爷遗产份额较难成立。建议你们保留好购房出资等相关证据。若姑姑起诉,积极应诉,以证据证明房子归属。目前可和姑姑沟通说明情况,争取和平解决,避免矛盾激化。
    回复于 2025-12-05 13:34:16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3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中有属于爷爷的一部分,是属于他的遗产。
    回复于 2025-12-05 13:49: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58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房产证登记在你们一家三口名下,若无证据证明登记错误或存在其他特殊约定,房产应属你们一家三口所有,你姑姑要求分割缺乏法律依据。
    回复于 2025-12-05 15:08:27 咨询他
  • 叶陈辉律师
    月帮助1
    上海恒永律师事务所
    如果可以认定你爷爷的行为是赠与,那就不存在遗传分割的事。不过案子比较复杂,建议详询律师。
    回复于 2025-12-05 15:41:0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7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补偿款是你爷爷在生前已经处分了给你们用,房子没有登记在你爷爷名下,就不属于遗产
    回复于 2025-12-05 20:08: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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