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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我和前夫离婚时协议写了‘抚养费每月 2000 元’,现在孩子上补习班要花钱,他说协议没写,拒不承担怎么办?”“离婚时约定房子归我,但对方一直不配合过户,我能强制要求吗?”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扬州本地婚姻家事纠纷时,这类咨询占比极高。多数人离婚时,仅聚焦房产、存款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却忽略了抚养费支付细节、探视权执行、财产过户责任等关键条款,导致离婚后频繁扯皮,甚至再次起诉。本文结合《民法典》第 1076 条及扬州法院裁判规则,拆解离婚协议中 5 个 “隐形陷阱”,提供明确撰写指引,帮你避免后续纠纷。
《民法典》第 1076 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69 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若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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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条款类型 |
常见漏写情形 |
撰写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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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抚养费支付细节 |
仅写 “每月支付抚养费 X 元”,未明确教育费、医疗费承担 |
明确 “抚养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或单独约定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双方各承担 X%);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 XX 账户;每年按 X% 递增(或参照物价涨幅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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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探视权具体约定 |
仅写 “男方可随时探视”,无时间、方式、限制条件 |
写明 “每周六上午 9 点至下午 6 点探视,探视地点为女方住所(或双方约定的第三方地点);重大节日(春节、国庆)轮流陪伴孩子,各占一半时间;不得在探视期间灌输不利于对方的言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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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财产过户责任与期限 |
仅写 “房产归女方所有”,未约定过户时间、违约金 |
明确 “男方应于离婚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配合女方办理 XX 房产(房产证号:XXX)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 X 方承担;逾期未配合,按每日 X 元支付违约金,女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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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债务明确划分 |
未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仅写 “无共同债务” |
列明 “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各自名下的债务(如信用卡欠款、个人借款)由各自承担,若第三方起诉要求另一方偿还,偿还方有权向对方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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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人物品及附随权益归属 |
忽略首饰、家电、公积金、保险等归属 |
明确 “个人首饰、衣物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购买的家电(清单附后)归 X 方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双方各分割 50%” |
离婚协议的核心是 “明确、可执行”,模糊的约定会给后续履行留下漏洞。扬州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若协议未明确约定,会优先按《民法典》“公平原则” 判决,但耗时耗力,且结果未必符合当事人初衷。
错误示例:“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无异议”“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正确示例:“双方确认,婚后共同财产中的 XX 房产(房产证号:XXX)归女方所有,XX 车辆(车牌号:XXX)归男方所有;男方应于 20XX年 X 月 X 日前支付女方财产补偿款 10 万元”
法律风险:笼统表述可能被认定为 “约定不明”,若一方后续发现未分割的隐藏财产,仍可起诉要求分割(《民法典》第 1092 条)。
错误示例:“男方应尽力配合女方过户”“女方应保障男方探视权”
正确示例:“男方应于离婚登记后 15 日内,提供办理房产过户所需的全部材料(身份证、房产证原件等),并到场配合办理;逾期未配合,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 500 元”
江苏首维律师提示:“尽力配合”“保障” 等表述无强制约束力,若对方拒不履行,法院难以强制执行;而明确时间、义务、违约金的条款,可直接作为执行依据。
无效示例:“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不得探视”“婚后债务由男方全部承担,与女方无关(但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086 条规定,父母探望子女的权利,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不得约定对抗善意债权人。
扬州法院实践:此类无效条款会被直接认定为无效,相当于白写,还可能延误维权时机。
全面梳理财产债务:列出房产、车辆、存款、公积金、股票、保险等全部财产清单,核实是否存在隐藏财产;明确债务金额、债权人、用途,区分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
核实对方履行能力:若约定对方支付大额补偿款或配合过户,需核实对方是否有足够财产(如房产、存款),避免“约定了但拿不到钱”。
明确子女实际需求:结合孩子的教育、医疗、生活成本,合理约定抚养费金额及调整机制,避免后续因费用问题产生纠纷。
所有重要约定必须书面化:口头承诺(如 “后续会给你补钱”“允许你随时看孩子”)无效,必须写入离婚协议,且双方签字确认。
过户与付款条款衔接:若涉及财产补偿款与过户,可约定 “先付款后过户” 或 “过户当日支付尾款”,避免一方履行义务后,另一方违约。
违约金条款不可少:对过户、付款、抚养费支付等核心义务,约定明确的违约金(如每日按金额的 0.5% 计算),倒逼对方履行。
附件清单不可缺:共同财产、家电、个人物品等可制作清单作为协议附件,注明归属,避免后续扯皮。
及时办理登记与过户:离婚协议需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才生效,生效后尽快办理房产、车辆等过户手续,避免对方反悔。
保留履行证据:抚养费支付凭证、过户材料交接记录、探视权行使记录等,均需妥善保存,若对方违约,可作为起诉的关键证据。
协议审核与起草:结合扬州本地裁判规则,帮你审核现有离婚协议,修改模糊条款、补充缺失内容,避免隐形陷阱;
财产债务梳理:协助核查隐藏财产、区分债务类型,确保财产分割公平合法;
谈判与争议解决:若双方对条款有争议,律师可参与谈判,促成公平约定;若对方违约,可代理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强制过户、索要抚养费)。
离婚协议不仅是结束婚姻的文件,更是后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重要依据,一句模糊的表述、一个漏写的条款,都可能引发漫长的纠纷。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提醒:离婚协议的签订需谨慎,切勿盲目签字,更不要套用网上的 “模板协议”(模板无法适配个人具体情况)。
若你在扬州正面临离婚协议起草、审核,或因离婚协议条款产生纠纷,可随时联系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我们依托《民法典》及扬州本地司法实践,为你提供 “财产梳理、协议起草、争议解决” 全流程服务,帮你规避隐形陷阱,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离婚后的生活少些扯皮,多些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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