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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定了竞业协议,协议限制期为两年,约定的补偿金总额为最后一年年收入的20%,这是合法的吗。

劳动争议北京市-市辖区2025-06-06 01:15:49177*****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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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竞业协议补偿金这样约定一般合法。法律未明确规定补偿标准,实践中,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且不违反公平原则,该约定就有效。不过20%的补偿比例相对较低。若觉得不合理,可先和公司协商提高补偿金额;协商不成,履行协议后可在发生纠纷时向法院起诉,请求调整补偿数额。
    回复于 2025-06-06 01:18:47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6-06 01:27:08

      总额是年薪的20%,两年下来岂不是平均每月拿到的钱只有月薪的10%

    • 用户追问: 2025-06-06 01:29:53

      我现在月薪14000,上网上查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2420,按协议内容算我每月只能收到1400,明显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也是合理的吗

  • 缪春艳律师
    月帮助21
    湖南淡远(昆明)律师事务所
    竞业禁止补偿金的规定主要是,如果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而劳动者实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若该数额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回复于 2025-06-06 07:30:17 咨询他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109
    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
    看你们约定,有约从约还有不明白的,及时电话咨询我,点我头像一对一给您解答。我是北京律师
    回复于 2025-06-06 10:09:1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8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双方达成合意即可
    回复于 2025-06-06 11:59:2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7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仅从你给出的信息看,在某些地区是不合法的,如在江苏,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但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最低补偿标准的地区,若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且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可能被认定为合法,不过如果该标准过低,可能面临被法院调整的风险。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6-06 12:27:56 咨询他
  • 蔡文淑律师
    月帮助11
    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计算通常基于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30%
    回复于 2025-06-06 14:43:15 咨询他
  • 吴赛蒙律师
    月帮助0
    河北燕赵之光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的年平均工资20%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那么就是合法的
    回复于 2025-06-06 23:17: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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