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是一名国企员工,每月薪资2600元,岗位是产品运营。
公司领导将大量数据工作交由我来完成,经常性加班到晚11点下班,且以性格内向不能胜任为由,将原本应在我职责范围内的产品运营工作交由新入职关系户,非产品运营岗,无相关工作经验,本人认为此份工作薪资较低,且不能从事约定职位,且需要做大量不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可能是隐性调岗),想要申请离职,
问题1本人目前有130小时因加班产生的调休时间,是否可以抵扣离职交接的1个月时间。
问题2如本人提出离职后,提供交接材料,马上离开,是否存在违约。
劳动争议山东省-青岛市2024-06-11 21:36:1715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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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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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扬义律师事务所
你好!是可以这样折抵的,如果不同意折抵,那么你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原则上你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这样离开是不存在违约的。
回复于 2024-06-11 2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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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①是不可以抵扣的②存在违约(具体看你和单位之间的合同)或者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回复于 2024-06-11 2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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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一般需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并交接好相应的工作
回复于 2024-06-11 23: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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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6-12 18: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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