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8号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两年,2023年1月18号邮件通知,工作表现情况与公司岗位要求不匹配,决定终止与我的劳动关系,1.18号这个时间节点算不算已经离职了,牵扯经济补偿这一块,今天2.18号去公司签协议,上面写着补偿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公司说不满六个月,公司按照1.18发的邮件通知为准,可是那会我也没钱定离职协议,还是正常上班到2.16号!
劳动争议山东省-青岛市2023-02-18 15:43:02156*****717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