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由正东企业管理服务外包公司深圳分公司派遣至广西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工作岗位是经营司机,现收到正东公司的到岗催促函,要求调整我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无变化,但薪资降低,请问这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做?
劳动争议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2019-12-25 13:13:5318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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