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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一方全款购买,房产登记至该方名下。这是最无争议的一种情况,属于该方个人婚前财产。
但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种情况是婚前一方全款购房,婚后卖掉,用卖房款购买新房或者作为新房首付。这种情况就要根据出资、双方是否有协议等情况综合判断房屋产权。
二、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还贷。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离婚时纠纷也比较多。婚后还贷对应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首付对应的部分是一方个人财产。由于房产价值并非一成不变,析产时会根据房产现价值进行换算。这里需要注意,本种情况不受到由哪方具体还贷的影响。
三、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登记为双方或者只登记在对方名下。实践中这种情况争议较大,有认为这属于赠与,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要么是全部赠与(只写对方名字),要么是部分赠与(写双方名字)。也有认为这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目的,若最终未能顺利结婚,有权收回房产。
四、婚后购买。婚后无论是全款还是贷款购买房产,也无论登记在谁人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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