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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强奸岳母未遂,妻子5次起诉离婚!法院为何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不是看到这张判决书,是真的很难相信,这种连小说都不敢写的情节,如今却真实地发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

2009年,在父母的安排下,江苏女子潘某和比她大一岁的徐某结婚,结婚后两人生了两个儿子,本该是和和美美的一大家,但没想到噩梦却从此开始。

2015年底,潘某因为无法忍受徐某的家庭暴力,开始和他分居。

潘某称,由于两人是包办婚姻,彼此都缺乏了解,感情基础差,婚后性格不合,根本就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关系。
但徐某反驳说他和妻子婚前了解很深,不存在父母包办婚姻的情况,婚后两人感情一直很好,根本没有家暴的情况。还表示,他们一起生育孩子,一起开店,还在上海共同打工过。

但判决书上提到,在2014年,徐某因对岳母实施强奸犯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潘某表示,徐某的这一行为已经给双方家庭造成了极大伤害。

为此在2016年3月,潘某第一次提起了离婚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不过徐某仍辩解,虽然自己在2014年犯了错,但已经自我检讨并也改正了错误,得到了潘某及家庭的谅解。他觉得潘某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嫌弃他在婚后患上了急性而短暂的精神障碍,不想受到拖累罢了。

起诉离婚
5次提起诉讼,法院为何判决不准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之前,有三年多的同居时间,彼此应有充分的了解。婚后共生育了两个儿子,可见婚后感情较好。最终判决不准予潘某与徐某离婚。

但其实除了2016年那一次,潘某还提起过4次离婚,均被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并在判决书中表示希望她从维护家庭和谐出发,积极履行对丈夫的照顾义务和对小孩的抚养义务。

在潘某提起离婚诉讼的理由中,有被家暴、丈夫强奸岳母未遂、感情破裂等多种因素。在第5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她与徐某也分居了3年多,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再没有和好的可能。那为什么5次离婚诉讼都被法院驳回呢?

针对潘某的理由,法院则表示,首先,两人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之前,有三年多的同居时间,彼此应有充分的了解;其次,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可见婚后感情较好;最后,虽然徐某在2014年因强奸罪被判处刑法,但潘某给予谅解,并在徐某患精神障碍时给予照顾,可见双方都有维护家庭关系的意愿。

最新消息:法院调解后双方离婚

不过据最新报道,女子潘某后来又一次起诉离婚,经法官调解,两人已经成功离婚。

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外部人怎么又会知道潘女士家的内部情况呢?不能因为生了孩子生活多年就认为感情基础深厚。

好在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对于离婚难、久判不离有了新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此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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