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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纠纷处理的14个法律要点
在婚姻财产纠纷中,我们更关心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又该如何分割……这些问题复杂多样,实际判决中又是如何界定?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本期整理了相关14个法律要点,帮助大家了解在婚姻财产纠纷中,法院的一些判决观点。

1、婚后,一方以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等不动产的,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吗?

属于。

夫妻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不动产,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离婚时,另一方主张将该不动产或该不动产的自然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一般不予支持。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私自用夫妻共同财产,给自己的父母买房,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吗?

可以。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其本人父母购置房产出资,离婚时,另一方要求经济补偿的,一般予以支持。

3、因工伤获得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基于工伤保险待遇所得的款项,一般应归遭受工伤的夫妻一方所有,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主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不予支持。夫妻一方为军人的,军人方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4、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吗?

没有。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处理。
共同财产
6、男女双方书面约定,一方的婚前房屋,婚后归夫妻共有,约定有效吗?

有效。

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书面形式约定,一方的婚前房屋婚后归夫妻共有,视为一方当事人将其个人所有的不动产,赠与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若已经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离婚时,当事人主张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予以支持。

男女双方书面约定,婚后所得的不动产归一方所有,约定有效吗?

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后所得的不动产归一方所有的,视为夫妻双方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不属于夫妻间的赠与行为。离婚时,当事人主张将该不动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不予支持。

8、夫妻离婚时,在书面离婚协议中,约定两人的共同财产归子女所有,一方之后能反悔吗?

不能。

离婚时,当事人双方在书面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离婚时,尚未成年或其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所有,离婚后,当事人一方反悔并要求不再履行该约定条款的,一般不予支持。

9、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非以离婚为前提,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主张无效、未生效或变更、撤销的,一般不予支持;但以限制人身自由、侵害人格权益为前提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10、婚约财产中,对方当事人无力偿还,能要求其父母偿还吗?
能。

婚约财产纠纷中,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当事人及其父母,就婚约财产返还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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