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上诉 费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07 10:15浏览量:931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则:"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则交纳案子受理费,产业案子除交纳案子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则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这一规则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子受理费,便是人民法院受理案子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便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付出的费用。
案子受理费包含两种:
1.非产业案子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产业关系发作争议提申述讼案子交纳费用。离婚案子就属非产业案子。
2.产业案子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产业而引起争议提申述讼的案子交纳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拟定的《民事诉讼收费方法(试行)》第五条规则,离婚案子受理费,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触及产业切割的产业总额不超越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越1万元的,超越的部分按1%交纳。当事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根据上述规则交纳离婚申述费。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