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4 19:11浏览量:1821
关于企业员工或许公司员工来说,跟用人单位签定一个劳作合同是适当有必要的。那么缔结劳作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劳作合同的缔结方法有几种?今日听讼网小编就针对这两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材料为您答疑解惑,期望能够帮到你。
劳作合同,是用人单位(包含企业、工作、国家机关、社会集体等安排)同劳作者之间确认劳作联系,清晰彼此权力责任的协议。劳作合同是树立劳作联系的法律根据。缔结劳作合同,是劳作联系两边当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为,有必要郑重其事并实行必定的手续。
(1)劳作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作者两边构成。劳作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工作、机关、集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作者自己;
(2)签定劳作合同的两边当事人有必要具有合同的主体资历。用人单位有必要具有法人资历,私营企业首要有必要具有公民资历;劳作者一方有必要具有劳作行为能力和劳作权力能力。劳作者有必要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3)国营企业接收员工,有必要是在国家下达的劳作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作部门处理选用员工手续。
劳作合同的缔结方法有几种
劳作合同,是用人单位(包含企业、工作、国家机关、社会集体等安排)同劳作者之间确认劳作联系,清晰彼此权力责任的协议。劳作合同是树立劳作联系的法律根据。缔结劳作合同,是劳作联系两边当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为,有必要郑重其事并实行必定的手续。劳作合同的缔结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书面方法及要求
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作者不与用人单位缔结书面劳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作者停止劳作联系,无需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可是应当依法向劳作者付出其实际工作时刻的劳作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两倍的薪酬,并与劳作者补订书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与用人单位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作者停止劳作联系,并付出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2倍的薪酬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现已与劳作者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应当当即与劳作者补缔结书面劳作合同。
(二)例外状况
作为缔结劳作合同应当选用书面方法的例外状况,非全日制用工两边当事人能够缔结口头协议。
二、劳作合同的缔结时刻怎么确认
劳作合同缔结时刻,就是指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缔结劳作合同。根据其与劳作联系的树立来看,分为三种状况:
(一)用人单位和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时缔结劳作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运用劳作者的一起,与劳作者缔结劳作合同,清晰两边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和责任。这种状况下,劳作合同收效和用人单位运用劳作者的一起发生。
(二)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在树立劳作联系后一个月内缔结劳作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运用劳作者没有与劳作者缔结劳作合同,而是在现已运用劳作者的状况下,从开始运用劳作者之间起一个月内与劳作者缔结劳作合同。清晰两边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和责任。这种状况下,用人单位先运用劳作者,然后才与劳作者缔结劳作合同。
(三)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在树立劳作联系前缔结劳作工合同。即用人单位和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约定在劳作合同缔结后一段时时刻用人单位运用劳作者。这种状况下,用人单位先和劳作者缔结了劳作合同,过了一段时刻才运用劳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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