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需要退还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02 09:09浏览量:2380
核心内容:婚约发作的彩礼,在婚约免除后,应该交还给对方吗?下文听讼网小编为您结合网友咨询问题进行详细介绍,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网友咨询:
妹妹经人介绍与张某某相识。后经媒妁之手两次转给咱们彩礼现金共40000元。后因两边无共同语言,婚约免除。男方向咱们索要彩礼未果,遂向法院申述,要求法院判令咱们返还彩礼。请问,咱们是否应该交还彩礼?
离婚律师回答:婚约是根据当地的传统习俗构成的,属当事人自愿的缔结,不受法令的维护。依婚约发作的彩礼性质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是两边以送现金和资产的方式,增强婚约的稳定性,以到达成婚的意图。所谓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是指现已发作法令效能的增与行为,在当事人所约好的条件不成果时仍坚持其原有用能(赠与行为合法有用存在),当条件成果时,其效能便消除,免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联系(赠与行为失掉法令效能)。婚约现象中的赠送彩礼等行为,实际上是料想将来婚约得到实行,而以婚约的免除为免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其间,婚约的免除是所附的条件,假如条件不成果,那么赠与行为持续有用,彩礼等赠与物归受赠人一切,假如条件成果,赠与行为则失掉法令效能,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联系是当然免除,赠与产业应当康复到缔成婚约前的状况,赠与物应当返还给赠与人。所以,男方的要求是合理的,你们应当返还40000元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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