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是2018年9月3日到汽车检测站上班,到2019年3月25日被无故辞退的!期间签了一个职工试用培训协议,协议上说明2018年9月3日到2018年12月31日为培训期,生活费每月1000元,试用协议结束签正式劳动合同。到了签正式劳动合同时又说劳动法可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600,过了3个月,也就是2019年3月,老板开会,把工资降低了,也不购买社会保险了,到了月底发工资时,老板以公司效益不好为由辞退我,于是我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调解,原赔付1.5w多,调解赔偿7000,可对方没有同意,说最高赔5000,我不同意,现在我是只有起诉了吗?具体我有多大胜算呢?要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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