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工厂效益不好,我们工资比原来少很多!别的部门不怎么样上班比我们拿的高,我们找了领导没用!我怎么办呢?可以解除合同赔偿吗?我也在这是干了15年了!
劳动争议江苏省-苏州市2019-06-26 09:54:51139*****61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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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庆律师月帮助0人江苏瑞同律师事务所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企业需对此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口头说明企业有这些情形就可降薪了,必须要提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情形已经发生了变化的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因此,降薪首先要对原来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进行变更。这就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来变更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该注意,即使降薪,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否则劳动者可以欠薪为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提起仲裁。回复于 2019-06-26 10:04:47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