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爸是在上夜班期间清晨5点没下班的时候,突发脑梗死,去咨询过说是不属于工伤,他连着上了一个多月的夜班,公司垫付了两万的治疗费,他们公司说有三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到的时候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么?那如果说我们三个月后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么?公司垫付的那两万块钱治疗费,在我们走的时候要退还给他们公司么?就目前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到多少赔偿?敬请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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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叶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申请认定工伤,程序有些复杂,你可以具体找本地律师面谈回复于 2019-06-15 10:08:38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19-06-15 10:14:13
咨询过了,说是不属于工伤,因为当时他没有摔倒也就没有造成外伤,当时他意识清醒,没有晕倒,这也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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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19-06-15 10:26:21
和是否晕倒无关,和病情以及发病时间有关。建议你带上病历等材料找本地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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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19-06-15 10:28:45
好的,还请帮忙解答一下我的问题,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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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19-06-15 10:31:36
这个需要证据,如果能证明是工作中发病,结合病症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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