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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1月1日入职某贸易公司,试用期3个月,2026年2月1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27年1月31日,合同约定岗位为营业部“跟单助手”。6月12日公司法人通过微信文字口头通知我调岗至查货部查货,我起初文字口头同意,但到岗后发现与原岗位工作内容相差太大,且没有正式培训,被区别对待。昨天我通过微信文字明确告知法人不同意调岗,要求回原岗位工作。目前存在以下问题:1.转正后因法人长期在境外,公司未为我录入指纹,导致无打卡记录;2.公司现已锁定我的电脑密码,且已经把我移出对外微信工作群,无法正常办公。我认为公司系以不合理调岗及变相设置障碍逼迫离职,现咨询应如何维权,是否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6-25 08:16:2619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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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7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公司单方面调岗且未提供合理培训和工作环境,属于不合理行为。其次,公司未录入指纹导致无打卡记录,以及锁定电脑密码、移出工作群等行为,明显是设置障碍逼迫离职,这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恢复原岗位工作环境。如果沟通无果,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工作邮件等,证明公司不合理调岗和设置障碍的行为。然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如果问题仍未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6-25 08:20:12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4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回复于 2026-06-25 09:41: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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