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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正常上班时间是:9点到19点,结果公司让我们15点下班,让我们欠4个小时工时,这个事情是合法的吗

劳动争议四川省-成都市2026-03-24 18:41:4419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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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58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这个不合法的,单位安排不足八小时,应当由单位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6-03-24 18:43:5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8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公司临时调整下班时间,且后续会安排补足工时,比如安排加班或者调休,那么一般是合法的。但如果公司长期这样安排,不补足工时,可能就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 你可以先和公司沟通,了解公司这样安排的原因,以及后续是否会补足工时。如果公司不合理的长期让你欠工时,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3-24 18:44:15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53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正常9点到19点也是加班吧
    回复于 2026-03-24 18:48:4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若公司此举导致周工时未超法定标准,且能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同时不影响劳动者基本工资收入,一般是合法的;但若因此降低劳动者工资或违反其他劳动法规,则属违法。
    回复于 2026-03-25 08:23:03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0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回复于 2026-03-25 09:19:5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1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3-25 11:06: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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