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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登记证办理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方): 周应豪 乙方(受托方):__广州市迅高电梯有限公司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及后续维保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__壹__台电梯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全程办理服务,负责资料整理、提交、对接特检院审核、领证等全部手续。 2.电梯信息:品牌 联合富士 、型号 UFJ-P 、出厂编码 803174 、使用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长红竹仔园西北街六巷3号 。 二、

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6-03-05 14:21:581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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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7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可以私信我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6-03-05 14:22:18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685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请讲具体情况和问题 。
    回复于 2026-03-05 14:22:3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7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份协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特种设备安全法》。从内容上看,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及后续维保服务,明确了服务内容和电梯的具体信息,权利义务清晰。 如果要完善,可以注意以下几点: 1. 明确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避免后续因费用问题产生纠纷。 2. 约定好维保服务的具体内容、周期和质量标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 加入违约责任条款,明确双方违约时的处理方式,保障双方权益。 总体来说,这份协议基础较好,稍作完善就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
    回复于 2026-03-05 14:26:1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91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具体咨询什么问题?
    回复于 2026-03-05 14:26:5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6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从提供的协议内容来看,该《电梯使用登记证办理服务协议》在主体、依据法律、核心服务内容(电梯使用登记证办理及后续维保)及特定电梯信息方面约定明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成立要件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电梯这类特种设备管理的相关法律要求,若双方签字盖章,协议自成立时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乙方应按约完成电梯使用登记证办理等服务,甲方则需履行相应合同义务(如支付服务费用等,协议未提及需补充约定)。
    回复于 2026-03-05 15:32: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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