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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要求在职培训,且强制签订 自愿培训合同书,合同要求一年内禁止离职,否则退还培训费用3800元,培训一共3天,要算事假扣除工资。不签订视为自动离职,但是没有证据,老板也没有说任何违法的话,就拿着合同当面签字,怎么办?

劳动争议江苏省-无锡市2026-01-30 12:56:48137*****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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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2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公司强制要求签订合同并规定一年内禁止离职,否则退还培训费用,这种做法可能涉嫌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限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其次,关于培训期间算事假扣除工资,这也不合理。如果培训是公司安排的,应当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不能扣除工资。 建议你先和公司沟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培训通知、合同内容等,以便在需要时使用。
    回复于 2026-01-30 12:58:25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3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公司这个行为是违法的,不能强迫签字,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回复于 2026-01-30 13:22:08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41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明确拒绝,如果对方坚持变更条件,你可以提被迫离职,要求支付补偿金N,如果对方表示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你辞退赔偿金2N,具体可以私信联系指导你怎么做,可以代写文书准备资料仲裁。
    回复于 2026-01-30 15:13:25 咨询他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89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你好。无需理会,不给你工资立即劳动仲裁即可。
    回复于 2026-01-30 15:37:5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7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培训你是有权利拒绝的,如果公司因此开除,你是可以索赔这个,就看你自己选择
    回复于 2026-01-30 16:34:2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1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30 20:35:5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58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若该培训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且未支付专项培训费用,公司无权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强制签订的培训合同相关条款可能无效,扣除工资也算违法,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6-01-30 21:10: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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