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公司工作到2026.5.25日工作满5年,现在项目结束了,公司想让我离职,一开始说一分钱不赔,后面说赔偿2.5个月。我不同意,就让我在公司坐班,所谓的一边学习一边等看看有没有其他机会,坐班工资一个月3700 2.最新离职证明有条约,不让追缴社保,公积金和年假,不然公司会反诉我 3.我给自己定了两个选项:一是公司赔偿我N+1,我就签离职合同,二是如果公司最多赔偿N,我能否签了合同再去追缴公积金,离职合同上的不允许追缴是否有效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京市2026-01-28 10:36:48151*****50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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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71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1-28 11:29:3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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