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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和合肥尚左签的前几天到期了 2.尚左是喜悦的子公司,欠我们几个月的工资了,没固定资产了 3.我们的oa组织架构上显示尚左是喜悦的子公司,天眼查可以看到喜悦是尚左的大股东且实缴够了 4.oa显示我的录用流程和审批流程有喜悦的人参与 5.工资发放流水显示有 喜悦账户给我们转账记录 备注 代尚左代付 这样能作为证据要求喜悦作为被执行人吗

劳动争议安徽省-合肥市2026-01-07 09:04:0315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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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邓伟律师
    月帮助108
    四川蜀国律师事务所
    按照你目前提供的信息,介绍的情况不,不能证明他们的人格混同。不行
    回复于 2026-01-07 09:13:5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114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07 09:31:20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87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不行的。不能执行母公司。
    回复于 2026-01-07 09:34:0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52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公司法》规定,子公司通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从你提供的信息看,喜悦公司参与了录用审批流程且有代付工资记录,若能进一步证明喜悦公司存在滥用股东权利、过度支配与控制尚左公司,导致二者人格混同,或喜悦公司实际为用人单位,那么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喜悦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承担支付工资责任。
    回复于 2026-01-07 18:11:0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3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有几方面可以考虑: 1. 尚左是喜悦的子公司,且在组织架构、录用审批流程以及工资代付等方面都与喜悦有紧密关联,这些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关联证据。 2. 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独立承担债务。但若存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 建议先收集整理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组织架构截图、审批流程记录、工资流水等,然后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尚左支付拖欠工资。若仲裁结果不理想,可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官详细说明情况,争取让法院认定喜悦需承担相应责任。
    回复于 2026-01-15 15:15: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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