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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是劳务派遣的医务人员,原派遣合同中每周工作40小时。我被医院派遣至外单位工作,我想请问,在外派单位超时工作,超很多,(外派单位发了补助?),现在我返回医院,可以要求:1.补休或调休么?2.外派期间可以享受医院的绩效么?

劳动争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2025-11-28 11:45:4018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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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12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如果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或者调休的, 但是法定假日加班只能支付三倍工资。外派期间也应当计算绩效的。
    回复于 2025-11-28 11:48:4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你在外派单位超时工作,按照《劳动法》,是有权要求补休或调休的,若无法补休,单位应支付加班费。至于外派期间能否享受医院绩效,得看医院规定和派遣合同约定。若合同没明确外派期间不享受绩效,且医院其他同情况人员享受,你也可争取。你可先和医院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11-28 11:51:31 咨询他
  • 曹盾律师
    月帮助148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1.加班工资用工单位有支付给你吗?如果有,拿你没办法要求医院给你调休或者补休。2.劳务派遣期间的待遇是按照劳务派遣合同上约定来处理的。
    回复于 2025-11-28 11:52:1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7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回复于 2025-11-28 13:00:2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0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1-28 14:31: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若劳务派遣合同未明确约定,对于超时工作,你有权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安排补休或调休。关于绩效,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劳动合同有相关约定或医院绩效政策适用于你,你则有权享受外派期间的医院绩效。
    回复于 2025-11-28 15:22: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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