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我已向单位提交离职超过30天,但单位一直以在职称评定前签订了补充协议,即要求职称评定后服务期3年,如提出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5万元为由,拖延不给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并未说明5万元的具体依据,也未提供相关培训,和签署培训费用协议。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维权能快速拿到离职证明?这种协议合法吗?可否不予理会?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7-04 19:52:18156*****35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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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822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7-05 15:40:53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