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深圳,但公司借扩产的名义搬迁到异地市。 1,要求员工填写随迁意向表(不去,常驻,去) 2,不去,留在深圳这边办公,但会影响绩效奖金 3,常驻,保留深圳社保,但常驻异地工厂 4,同意去就重新修改签订合同。 请问公司这种行为符合劳动法吗?如果我不去,我可以拿到N+1的赔偿吗?或者怎样才能拿到N+1赔偿,我也不打算继续干下去了,麻烦专业律师帮忙解答下,谢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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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778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公司搬迁至异地市,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要求员工填写随迁意向表等做法基本合理,但以员工不去就影响绩效奖金的方式逼迫员工选择不合法。若你不想继续干且符合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即通常所说的 N+1。你可先与公司就变更劳动合同进行协商,保留相关证据,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回复于 2025-05-08 14:15:1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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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您一件事情。是这样的 我公司以前是做4天休二天 没有超过40小时 现在公司想改成做五天休息二天。这种没有经过员工,私自更改工作时间是可以吗?只有不超过40小时就行的是吗? 依《劳动合同法》第35条,工作时间属合同必备条款,单方变更需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即便不超40小时未经员工同意私自更改仍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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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在作业操作时不慎被机器压骨折骨裂 去医院后鉴定为骨折后公司就只支付休息的底薪还有三千的赔偿金以及报销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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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是上班期间在店里摔倒摔断了肋骨,上班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只上了意外险。刚开始受伤之后让财务通知走意外报销公立医院的缴费单据,养伤期间没有工资,现在上班单位那边半个月前催的上班,去医院复查三根肋骨骨折,上班单位那边现在想私了,赔偿款在说的在十万以内,想问一下律师,按工伤等级处理的话算哪个等级,赔偿款应该在哪个区间,还希望您帮忙给个建议,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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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介绍到工厂上班,当时说最低干两个月,签合同时上面内容全部是空的最后被中介篡改成一年工期,微信上及朋友圈发布都是18一小时,最后以我未满合同期只给13,现在只愿支付本来薪资的一半不到,找了各部门只能协商,劳动监察人家不怕而且要三个月,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拿到属于我本来薪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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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部分产研人员进行转签新公司,要在 3月31日前完成,新公司和原公司无任何关 系,新公司承诺原有工龄连续、加班承接、薪 资和福利保持不变,我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有62天加班,要转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