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8月中旬入职该企业,至今已工作约8个月。自2025年1月起,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目前已累计拖欠近3个月。期间,本人多次与公司及负责人沟通协商,但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对方以资金周转困难、流程审批等理由推诿拖延,拒不支付应发工资。 目前,本人已无任何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为继,处于为公司无偿提供劳动的困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决定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追讨被拖欠的工资,恳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2025-04-14 21:52:26147*****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