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内公司组织了专项培训,但公司最开始并没有要求签培训协议,培训开始后三个月逼迫补签培训协议(当时还处在实习期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签的那份培训协议的日期并不是培训最开始的时间,是开始三个月之后的时间),现在离职要求赔偿培训金,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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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霞律师月帮助3人广东臻品律师事务所你好,具体要看协议内容、培训内容来定。一般来说,普通入职培训,劳动者现在提出离职,是不需要赔偿的。回复于 2025-01-10 22:30:16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1-10 22:32:03
不是普通入职培训,是那种专项培训,只有十几个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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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1-10 22:33:45
但是也要看培训内容啊。比如说是针对产品、销售技巧、职能培训等的,这种其实也是比较普遍的培训内容。另外,就算协议约定了违约金,一般公司会约定比较高,但是法院不会完全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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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1-10 22:42:55
这是具体内容:鉴于提升乙方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双方的《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专项培训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为明确乙方在参加甲方推荐的业务学习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甲方培养的技术人员在甲方长期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赴 瑞诺众德科技有限公司 学习 “十年百人”产品经理技能培训 专业课程,学习期自 2023 年 5 月起至 2024 年 2 月。培训地点根据课程安排,选择在公司总部、北京、上海、浙江等城市(详见培训课程安排)。 二、本次培训费用 70000元(柒万元整) 。 三、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或与甲方约定的培训基地及专业课程就学,如需要变更,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乙方在学习期间,每次培训结束后需向甲方书面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五、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 六、乙方患病,无法继续参加培训,培训期间的交通、住宿及餐饮费由乙方承担,学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在参加培训后,应能够达到此次培训的目的。如乙方不认真学习,未能掌握培训中所传授的知识和技术,则甲方有权扣除为乙方提供的所有培训期间支出的费用及工资(具体执行可由乙方直接返还给甲方或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扣除)。 八、乙方离开甲方时,关于培训费用的处理: 培训结束后乙方至少应在甲方连续服务满 3 年以上,自培训结束之日起算。如一年内辞职需补偿甲方负担培训费用的80%;如两年内辞职需补偿甲方负担培训费用的60%;如三年内辞职需补偿甲方负担培训费用的40%;三年后则可免交培训费用;因违法或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员工亦照此办理。 九、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制定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十、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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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1-10 22:53:12
那你现在担忧的是离职要赔偿高额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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