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公司裁员时拿录用通知书的条款“员工因任何原因辞职的不参与绩效考核”作为依据,不愿赔偿当年绩效合法吗?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4-08-16 12:24:24182*****178

分享

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33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符合绩效发放标准的,就五万支付,裁员时候,若不合理,也是要给予赔偿的
    回复于 2024-08-16 12:30:38 咨询他
  • 李锋妮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个不合法,您可以仲裁单位
    回复于 2024-08-16 14:00:14 咨询他
  • 李璐璐律师
    月帮助0
    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看公司方证据材料,具体可点击我头像电话或一对一咨询
    回复于 2024-08-16 14:17:1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9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8-16 15:38:55 咨询他
  • 陈华律师
    月帮助0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
    你好,给员工发放工资,录取通知书不具有权威性,应该根据劳动合同和公司的薪酬制度来发放工资。
    回复于 2024-08-16 15:42:37 咨询他
  • 赵代川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如果公司的录用通知书中的条款“员工因任何原因辞职的不参与绩效考核”被认定为“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行为,那么这个条款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二)项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合同免除自己应尽的法定责任或排除劳动者的权利。如果公司的这一条款确实限制了员工的权利,即可能影响员工获得绩效奖金等福利的权利,那么这个条款可能会被认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然而,是否能够证明该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并且该条款是否真的剥夺了员工的权利,通常需要经过详细的审查和可能的法律程序来确定。这可能包括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确认。 因此,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这一条款是不公平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确认该条款无效。
    回复于 2024-08-16 16:04:1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没有任何依据可以申请仲裁。
    回复于 2024-08-16 16:56:3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8-17 16:56:46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