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对于被单位辞退,单位给予的赔偿金不满意,想问正常赔偿应是多少?有什么样的标准吗?
劳动争议浙江省-绍兴市2024-07-05 10:29:43159*****26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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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在中国,用人单位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通常基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下: 1. **普通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 **高收入者的上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特殊情况下加倍赔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如果您被单位辞退,且单位的辞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上述规定支付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金额取决于您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水平。 如果您对单位给出的赔偿金不满意,您可以: 1. **与单位沟通**:尝试与单位协商,了解不满意的理由,并提出您的期望。 2.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单位支付合理的赔偿金。 3. **法律途径**: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应有的赔偿金。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电话咨询。回复于 2024-07-05 10:31:55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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