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口头辞退,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帮交社保,有打卡记录,三个月试用期,到转正的第二天,被口头辞退,说交接完就可以走了,然后又要求多做一个,做完一个月才叫我走,被辞退的时候问我有什么需求,我说多给一个月工资就好,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只是说知道了。4.2号正式不上班,我走了之后叫我写离职申请表,我说我被辞退怎么要我写这个呢?然后清明放假,收假前一晚打电话给我叫我去上班,我说为什么,公司说不去的话就算我旷工,说没有说辞退我这一回事,反正不来就是旷工!请问这种情况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争议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2024-04-06 21:46:1413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