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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岁女,在工作的时候工作的地方滑倒摔跤,导致右手手腕处骨折,伤残等级未鉴定,没动手术,打了钢板固定手腕。 工作情况: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国企集团茶*”发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发到我微信”,让我给临时组建的团队打扫卫生。想知道这种情况,怎么维权,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能争取的几个月的工资。 工资情况:3000/月(“茶*集团”2400/月+临时团队补贴600/月)

劳动争议湖北省-咸宁市2024-03-04 12:57:56188*****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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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9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已到退休年龄,属于雇员雇主责任,等待伤情鉴定结论
    回复于 2024-03-04 13:11:08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879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工作多长时间了,如果没有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的可以先去人社局申请工伤。
    回复于 2024-03-04 13:16: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8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的情况,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3-04 17:50:4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3-04 19:45: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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