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员工提起劳动仲裁,提出两点:一是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二是没有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没有足额发放绩效。现在公司的情况是:1.公司安排该员工于2022年2月至2023年5月值班,时间为晚上八点半至十一点,主要是看是否有异常情况,公司已将加班费随工资发放,但与法定的加班费存在差距。2.绩效部分属于工资增量部分,合同约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发放,没写具体数额,公司有大致的考核制度,但是并没有细化到明确的点,该员工的工作表现不佳,没有完成绩效且有违反公司纪律的情况,比如看视频玩手机,因此没有满绩。现在需要了解,公司需要上庭后如何抗辩最为有利。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3-12-26 10:37:1515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