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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基本情况:孕期四个多月遭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从2022年12月1号开始停工至今;2023年5月3号产一女,2023年10月23号还在休产假期间,收到公司通知11月18号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在此期间:公司拖欠停工工资及生育津贴。 2咨询:1、停工期间的工资是否可以按停工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资计算。2、停工期间年假、婚假的工资怎么计算?3、产假的178天拿生育津贴的话是否不能再索要工资?4、哺乳期不续签合同,是否可以起诉公司2N赔偿?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3-12-03 01:55:1218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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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2-03 10:32:1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9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12-03 12:35: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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