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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9月19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 情况描述:我于2023年7月18日入职佛山分公司,当时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还没办理,签订的是广州子公司的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给到我,后续再问说是找不到了),后续也没有做劳动关系平移。9月8日公司通知我公司业务调整,佛山分公司注销,我不同意在广州/深圳公司进行办公,公司目前要求我在分公司注销完毕后提离职。 疑惑:目前我还在试用期内,是否能主张一个月的薪资赔偿。 1、因为佛山业务包括社保的事情是我在处理,我没有给自己进行社保补缴,是否能按照未缴纳社保提交仲裁 2、我与公司签订的是广州子公司的劳动合同(广州的劳动合同写的工作地点在广州市内),也

劳动争议广东省-佛山市2023-09-19 14:31:3018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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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立群律师
    月帮助0
    湖北经立律师事务所
    您好,在试用期内的话,您跟公司均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回复于 2023-09-19 14:40:07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3-09-19 14:40:38

      您可以要求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何嘉俊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
    按你目前的材料,只能证明你为广州子公司打工,具体的需要结合你的聊天记录,工作记录作判断。
    回复于 2023-09-19 15:39: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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