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二十二年,在这个公司工作一年二十多天了,在这之前没工作整一年。现在公司口头通知辞退我,关于年假有争议,十五天双方认可,从入职满一年到现在休了七天还有五天未休,关于这五天我认为要给我工资或算我出勤,还要给我三倍工资。但公司人事认为入职本单位一年后才有年假五天不给钱,我认为那也是休的是去年的,对已经提供的服务应享有的带薪年假,公司没有安排我休完或把我辞退,未休年假要支付我三倍工资,谁对呢?麻烦律师,谢谢!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3-08-24 11:10:3913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