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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5.15日,我在河南省新乡市某公司上班,中间由于个人原因,在4.12-5.4日在钉钉上请假了,后面5.5日开始忘记在钉钉上请假,期间有11天旷工公司也没有联系我,我在5.15提出辞职后,公司拒绝支付我4.1-4.12日的工资,说由于我5.5日之后属于旷工,除了不发工资以外,还要扣除4.1-4.12日12天工资,请问这是合理的吗?我现在实际应该得到多少天的工资?

劳动争议河南省-新乡市2023-05-15 16:30:2618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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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15
    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违法扣除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3-05-15 16:31:44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2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扣工资就属于违法行为 ,无一例外 ,单位需要支付你三月27号到4月12号 ,儿子5月5号到5月15号 ,这段期间的工资 ,你记住一点 ,劳动者付出劳动就要支付工资 ,单位以任何理由 克扣员工工资 ,都属于违法行为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05-15 16:38:59 咨询他
  • 亓永涛律师
    月帮助0
    河南鼎荣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属于你应得的报酬。正常上班都算工资
    回复于 2023-05-15 16:40:11 咨询他
  • 贾传超律师
    月帮助0
    山东宁泰律师事务所
    扣工资的行为不合理,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回复于 2023-05-15 16:57:3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7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5-16 01:14: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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