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从事着餐饮行业,我在网上搜索一个月罚款金额不能超过工资的20%,但就在11月份我被断断续续的罚了一千,而公司对罚款的规则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如,见到顾客不打招呼不推销被监控发现一次扣款十元,标价签不挂上给顾客看到发现一次20元,过期食品顾客发现500店长发现200等等),转账方式也是给店长转账(声称门店备用金)请问这种事我是否要采取维权,上次给劳动仲裁大队打电话态度很差,如果有机会解决抓上一线希望 最好了,感谢能看到这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京市2023-01-06 01:12:58139*****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