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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入职,2022年6月离职。劳动合同于2021年5月已过期,公司在2022年初才找我续签,当时合同附带竞业协议,并且如工资等关键地方都是铅笔所写,日期写的也是2021年5月,所以当时拒绝签字。之后再未找我续签劳动合同,于6月离职后,现在拒绝发放6月工资,以及3-6月的业绩提成。老板沟通后说是我未完成工作,说要所有业务回款之后才发。请问这是否合法?是否可以要回工资及提成?以及我是否可以告他未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劳动争议江苏省-苏州市2022-07-19 12:23:5215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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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金凤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涵德律师事务所
    那当时是如何约定业绩提成的问题,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回款再发提成呢
    回复于 2022-07-19 13:57:28 咨询他
  • 朱广振律师
    月帮助0
    江苏品创律师事务所
    如你所说,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工资差额,工资应照常发放,是否发放提成看是否有约定。具体要看你提供的证据。
    回复于 2022-07-20 22:08: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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