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于2020年9月22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担任店铺运营一职,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21年9月30日止,期间我多次询问老板劳动合同的签署问题,均被老板以各种理由拖延、搪塞。 2.10.01假期开始之后,我就没有去公司上班了,目前是暂时没有提交辞职报告,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 3.想要咨询如何维护作为一个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果是就未签署劳动合同一条理由是否可以对公司提起仲裁或者诉讼,具体需要哪些手续,还望律师可以帮忙,告诉我怎么办?
劳动争议浙江省-金华市2021-10-06 02:13:28137*****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