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途运输公司的员工,单位领导经常派发超载的运输单给我,为此我辞职了,与公司打官司向法院提出了由被告方把原来一年派给我运输单找出来,但法院最后判决为因本案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不予支持。另外之前公司要求我要的一万元的押金,法律规定不能以任何方式收取员工押金,我要求被告赔偿2000元,法院也判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现在我想咨询,法院的判决是对是错,我申请重审时应该怎么提出被告方必须拿出2019年全年派发给我的运输单做为直接证据?我应该怎样提出对于1万元押金的赔偿2000元的要求?
劳动争议江西省-九江市2021-09-03 15:34:4213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