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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到底要如何办手续,结婚五年,医院诊断女方不育,能收养孩子吗?男方独子以三十五岁。

其他江苏省-扬州市2021-08-15 12:37:2113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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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26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回复于 2021-08-15 12:40:26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8-15 12:45:45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公告 指收养生父母不明的未成年人,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办理收养登记前予以公告。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查找未成年人的生父母,尽可能使得未成年人回归原始家庭。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才可以办理收养登记。

  • 魏可律师
    月帮助373
    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公告 指收养生父母不明的未成年人,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办理收养登记前予以公告。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查找未成年人的生父母,尽可能使得未成年人回归原始家庭。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才可以办理收养登记。
    回复于 2021-08-15 12:54:5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9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去当地的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回复于 2021-08-15 17:01: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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