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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我所在物业公司新入职员维修岗位职工,试用期工资就比工作三年以上维修岗位职工多700元。截至目前本人从事工作不比新员工少,技术能力不比新员工差,并且公司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新招员工也不是技术性岗位,一直不给我们涨工资,去年年底发奖金的时候,项目经理说公司同意给我们涨工资与新招维修工同样待遇。现在2021.4月份了,公司仍没有给我们涨工资。本人认为同工不同酬。2.本人要求同工同酬,如何维权,申请法律援助

劳动争议辽宁省-鞍山市2021-04-05 19:27:3313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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