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我去年12月4日工伤仲裁,1.调解时仲裁员说有工伤待遇没经济补偿金,2.在第一条标明申请人自愿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3.调解时说由被申请人向社保部门申请相关工伤待遇申请人积极配合。但在仲裁调解书里第四条写到:申请人被申请人无任何争议,申请人不再就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等事项向被申请人主张任何权利。一,仲裁员把经济补偿金加到第四条,二在停工留薪期单位单方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我有证据(包括自愿离职企业违法证据,离职是企业单方解除合同后4个月)。三,修改第3条,改成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相关材料,被申请人为其向社会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其修改算柱法吗?

劳动争议河北省-石家庄市2021-03-27 12:51:01158*****099

分享

律师回复

  • 连青山律师
    月帮助4
    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你这个当时调解有问题吧,你这自己同意的。
    回复于 2021-03-27 13:10:09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 占静律师

    相关月回复122 累计好评206 11分钟响应

    咨询
  • 易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285 累计好评3346 18分钟响应

    咨询
  • 张雪律师

    相关月回复185 累计好评1023 16分钟响应

    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