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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7年因为开设赌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2000元,执行局要求我交84000元,说我有一个没收个人违法所得,但是当时判决书上没有这个没收个人违法所得,所以我就没有交这个钱,现在上了失信人名单,我在网上查我的失信人信息上面有一栏写着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2000元,并没有没收个人违法所得,请问一下我应该交多少

其他安徽省-安庆市2021-03-25 16:07:4713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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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林律师
    月帮助0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您好,只需缴纳42000元。
    回复于 2021-03-25 16:11:30 咨询他
  • 张明珠律师
    月帮助0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判决书上的内容缴纳罚金即可。
    回复于 2021-03-25 17:03:1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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