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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未签劳动合同,一月份提交的辞职报告,二月请了二十天假,到现在都未招人(说好招人二月底就让我走),一月工资也未发,这算违法吗?我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浙江省-湖州市2021-03-12 22:49:5718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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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梦佳律师
    月帮助0
    浙江苏杭律师事务所
    你好,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扣发劳动者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1-03-12 22:55:23 咨询他
  • 毛高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请问您在该单位工作多久了?是单位的正式职工吗?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于 2021-03-12 22:57:33 咨询他
  • 朱忠良律师
    月帮助0
    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建议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回复于 2021-03-12 23:07: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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