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11.9正式入职某一学校,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300,转正之后一个月4000,后来发放11月份工资1684,发放12月工资3500,1月份工作至1.12,从13号开始请假,学校于1.21正式放寒假,2.22正式上班,工资本应于2.15发发放,但一直拖欠,本人于2.22早上提出离职,至今为结清工资,本人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索要工资,并要求学校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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